业委会乱作为让人忧,殊不知,业委会不作为同样会对业主的正当权益造成侵害!
调查显示,由于现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,导致目前相关部门对业委会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,业委会不作为、业主大会长期“冬眠”现象普遍存在,不仅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当权益,而且成为物业管理规范化运行的瓶颈。
业委会不作为现象引起市政协委员的关注,并因此撰写了一份《关于对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行为加强制约机制的建议》的提案。记者日前从市政协为该提案举办的促办会上获悉,市房地部门对此高度重视,《加强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意见》正在拟订中。
业委会闭门三月不作为
近年来,本市物业管理部门对业委会的规范运作相继出台了各类法律法规,业委会乱作为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,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业委会不作为现象屡有出现。比如某小区内,商铺业主违章施工,擅自改建商业旅馆,加层毁绿、破墙开窗,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。而小区业委会“闭门三月”不作为,导致小区几百户业主联名上书要求追回维修资金,停止违章施工,改选业委会。
根据市房地部门的一项调查,此类业委会不作为的情况在本市并非个别。自1995年上海诞生第一个业委会以来,本市已有超过82%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,组建比例之高位居全国第一,但其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不足十分之一。对于诸如部分业主长期拒缴物业费、违章装修、私搭乱建、侵占公用道路场地等严重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事件,不少小区业委会视而不见、充耳不闻。
不作为源于监督缺位
造成业委会不作为的主要原因,是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指导监督体系,业委会的运作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。市房地部门的调研指出,由于缺乏对监督内容、程序、方式的具体规定,大多数业委会处于自发、自律状态,区、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除了对其进行备案之外,缺乏系统的监督、管理和指导。与此同时,业委会的法律主体资格不明晰,也使得业委会在落实自我管理事项中存在操作障碍。
在昨天的座谈会上,不少市政协委员也指出,本市尚未建立起业主委员会人选的严格把关机制,缺少业委会人选标准、推荐程序和日常考评等一整套细化文件,使得部分业委会成员缺乏必要的专业能力,导致了业委会工作效率低,无法有效开展工作。
建立考核和监督机制是当务之急
维护业主合法权益,业委会不能缺位!市政协委员屠海鸣在提案中明确建议,应尽快制定、颁布并实施《居住小区业委会管理条例》,依法给予业委会清晰、准确、合理、科学的定位,明确其权利和义务;对业委会应建立规范、有效、透明的考核和监督机制。针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的现状,委员们建议改变市、区主管部门单一管理的模式,建立市、区、街道三级物业管理行政职责,依法将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的范畴。
记者了解到,市房地部门正在拟定中的《加强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意见》,目标就是完善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作程序,着力解决业委会不履行职责、业委会集体辞职等难点问题。同时,市房地部门还将组织法规修订的立法调研,适时修订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》。